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县宇云硅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手机壳300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4日),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连平县宇云硅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手机壳300万个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连平县宇云硅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河源市连平县生态工业园共建小区环评机构:深圳市新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连平县宇云硅胶制品有限公司拟在河源市连平县生态工业园共建小区投资建设连平县宇云硅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手机壳300万个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公众参与情况: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