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人社规字〔2018〕7号)、中人社发【2018】344号、粤财社规【2021】1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镇受理的创业、就业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4日止,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沙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联系地址:中山市阜沙镇阜港东路21号联系电话:0760-23406373附件:1.拟享受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批次号A0944200622010)2.拟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批次号A1244200622010)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沙分局2022年11月8日附件:1.附件1.拟享受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批次号A0944200622010).docx2.附件2.拟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批次号A124420062201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