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通知》规定,经乡镇人社部门到现场查看,对事实和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拟对1人符合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返乡创业人员(第二批)共计给予补贴资金0.5万元(大写:伍仟元),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3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各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向咸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需实事求是、有理有据,投诉电话:0718-6826562,附:咸丰县2022年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名单(第2批公示).xls咸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