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卓灵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易琴诉你公司支付赔偿金、补发工资等争议一案(宜市劳人仲案字[2022]第283号)已办结,且经电话通知、邮寄、上门等多种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2年7月1日至7月5日工资510元,二、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你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937办公室领取(联系人:劳动仲裁办公室,电话:0795-3220258)逾期即视为送达,第一项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对本仲裁裁决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