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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

滨湖区人民政府 | 2022-11-07
有力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致富,进一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引领农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等紧密结合起来,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真正让农民成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创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全省农村集体经济增长多元路径基本形成、集体经济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治理优化完善、发展动能持续有力、经营机制规范高效、服务成员和联农带农能力明显提升,二、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四)大力发展融合经济,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主体共同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鼓励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利用乡村空间资源、特色产业资源和地域文化资源,鼓励集体经济组织立足实际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工业等项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理收回被占用的集体资产资源,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资产、资源、生态和文化等要素,切实履行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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