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嵊州市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结果的公示根据《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浙亩均办〔2022〕2号)、《嵊州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办法》(嵊政办〔2021〕111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度对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和有实际用地的全部规下工业企业进行评价综合效益评价工作已完成,并经市政府十七届第13次常务会议、市委十五届第24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附件2),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在公示期间,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拟扶持项目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经信局反映,凡使用书面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市经信局经济运行科汪浩,联系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一路403号国资大楼1917室,附件1:2021年度嵊州市规上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结果附件2:2021年度嵊州市有实际用地的规下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结果2022年11月07日2021年度嵊州市有实际用地的规下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结果(公示以此为准).xls2021年度嵊州市规上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结果(公示以此为准).xls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