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的公告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615号)有关要求,经瑞安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过调查核实的瑞安市(第一批次)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30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内起30日内与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0577-65810862联系人:厉翔,公告时间:2022年02月14日-2022年03月15日受理单位: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件:瑞安市(第一批次)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清单.doc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