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人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促就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2〕8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下表240家单位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武汉市新洲区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提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1日新洲区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电话:027-89357004附件:武汉市新洲区2021年度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企业名单武汉市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7日附件:武汉市新洲区2021年度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示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