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22年,我市将支持普惠托育供给项目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工程,为保障民生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满足市民托育需求、降低托育成本,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市财政会同市卫健委及时出台普惠示范性托育机构财政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自2022年起,经认定的示范性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3万-5万元;经认定的普惠示范性托育机构,给予运行补助,标准为城市生均200元/月、农村生均1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