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上虞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上虞区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虞服发﹝2019﹞1号)和《关于完善上虞区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虞服发〔2022〕1号)文件精神,对上虞区349家限上服务业企业2021年度亩产效益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报请二届区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示综合评价结果,公示期为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10日,如对综合评价结果存在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虞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并提供相应依据,通讯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1011号海关大楼421室,联系电话:89283618,附:2021年度上虞区服务业亩产效益评价分类结果情况.docx绍兴市上虞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