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将辖区内2022年应当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名单内的单位应当按照《办法》的要求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不得低于最低责任限额,鼓励各单位根据自身环境风险防控需要增加保险金额,提高风险保障能力,各单位对名单、最低累计限额有疑问或者有异议的,可联系光明管理局李工(联系方式:0755-23172231)进行咨询和申述,附件:深圳市光明区应当参加2022年环境污染强制责保险的企业名单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2022年11月3日相关附件深圳市光明区应当参加2022年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企业名单.docx为您推荐:相关政策解读: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