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人社规〔2020〕24号、湛人社函〔2020〕271号文件相关规定,许冬晓等7名高校毕业生聘用为廉江市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于2022年9月15日6名人员服务期满,根据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规定,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服务期满后的经济补偿金可在就业资金中列支,现将6名服务期满人员申请的经济补偿金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向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股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59-6628565,附件: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聘用人员合同期满后经济补偿金明细表.xlsx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