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昆明市户籍的返乡农民工在本乡镇(街道)首次创办经营实体,于2020年1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招用3人及以上并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招用5人及以上并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现对我区申报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情况公示如下:一、补贴人员基本情况补贴申报人:李春华,创业实体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撒梅风情餐饮店,经营地址:昆明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金马村118号,经营起始时间:2020年4月29日起至今,经现场核实符合返乡农民工创业实体补贴申请,补贴金额10000元,从2022年11月2日至11月8日(节假日除外),可以实名、书面等形式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就业指导科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871-68163231联系人:杨一萍联系地址: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16号昆明经开区管委会1402办公室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