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融合创新应用、服务商培育和服务体系项目四个扶持方向的扶持计划,(二)申报项目符合深圳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方向,按不超过经审计核定的项目投入金额的30%予以资助,(二)针对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扶持方向、申报条件、扶持标准:1.扶持方向:支持龙头企业和服务商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按不超过经审计核定的项目投入金额的30%予以资助,(三)针对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扶持方向、申报条件、扶持标准:1.扶持方向:支持龙头企业和服务商,(一)针对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项目的扶持方向、申报条件、扶持标准:1.扶持方向:支持企业内外网改造,申报前2个自然年项目在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费用、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云租赁费用、数字化改造服务费方面的投资总额应不低于300万元,(二)针对“5G+工业互联网”项目的扶持方向、申报条件、扶持标准:1.扶持方向:支持“5G+工业互联网”应用,(一)针对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的扶持方向、申报条件、扶持标准:1.扶持方向: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领域公共服务平台,(二)针对工业互联网重大活动的扶持方向、申报条件、扶持标准:1.扶持方向:支持开展工业互联网重大活动,第十四条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项目申报材料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下达项目资助计划及拨付资金,第十九条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下达的项目资助计划拨付资金前,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权决定撤销项目单位受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