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确保四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及分工一览表的通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及抽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请各县区工信部门在各县(市)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服务,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工业生产的不利影响,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加强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的走访联系,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各类困难问题,请于每日下午四点前反馈本辖区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三、强化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主要指标的监测分析,落实日监测、旬分析、月调度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