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建设,按照《萧山区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萧科[2020]2号)文件,现组织开展2022年萧山区海外创新孵化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应当由镇街(平台)引进,在萧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建设单位,具有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基础和创办管理创新孵化中心或孵化器运营的丰富经验,2.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应建在创新创业资源集聚的国家或地区,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3.拥有一支具备国际科技合作、孵化经验、海外投资管理经验、熟悉驻在国(地区)情况的专业管理团队,鼓励建设单位设立投资孵化基金,4.与驻在国(地区)科技管理机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建立紧密合作伙伴关系,6.在萧山区境内具备承接海外项目本地转化和展示的空间,二、申报流程1.申报单位通过登录“萧山区科技创新全过程管理系统”网站(https://ds.kjt.zj.gov.cn/ccphangzhou/loginByXiaoshan.html)进行申报,系统会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萧山区海外创新孵化中心”模块填写申报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外文的需附中文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