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湾新区经信局、高新区工信局:根据《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甬经信企服〔2021〕1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启动2022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申报工作,模板见申报系统),集聚服务机构不少于3家(申报系统内提供有效协议或合同),6.年公益性(指免费)或低收费服务中小微企业不少于50家次〔其中政策和信息、培训、人力资源等服务类别需不少于100家次(人次)〕(申报系统内按模板提供),模板见申报系统),通过宁波企业综合服务大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二、申报认定流程(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在宁波企业综合服务大平台(网址:qyfw.jxj.ningbo.gov.cn)登录并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8日),(1)申报单位通过点击网页右上角“企业登录”,点击“提交”按钮报本单位注册所在地经信部门审核,(二)各地经信部门通过系统管理后台对属地内申报单位上传资料进行审核,(三)市经信局组织开展资料复审和满意度调查,择优确定2022年度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名单,2020和2021年认定通过的市级公共服务平台无需重复申报,(三)市经信局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平台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