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辽农畜[2021]65号)、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沈财农[2020]630号)文件规定,全市养殖环节病死猪实施统一收运、集中处理的方式,对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予以补助,省以上财政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按照生猪养殖量、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量、专业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数量等因素法切块下达各市包干使用,结合无害化处理数量和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额度等情况,按照补助标准据实安排本金财政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保投入水平,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分两档,猪体长(从猪的双耳耳根轮廓线间距离最短处连线的中心点至尾根处的直线距离)30cm以下50元/头,体长30cm(含)以上80元/头,我县2022年2月至12月养殖环节产生的病死猪共383657头(其中:30cm以下的99621头、30cm(含)以上的284036头),均由康平县题桥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收集、转运并无害化处理,按照《沈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通知》(沈财指农[2022]1255号)文件精神,省级配套补助资金已到达我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现对将拨付给康平县题桥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的2021年2月至12月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省级配套补助资金共计479.4787万元(肆佰柒拾玖万肆仟柒佰捌拾柒元整)进行公示,康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