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6号令)的规定,现将《兴安杜鹃播种育苗技术规程》等3项大兴安岭地方标准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告发布30日内,反馈给标准起草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文本),附件:1、兴安杜鹃播种育苗技术规程202211031652416446.doc2、白桦播种育苗技术规程202211031653561508.doc3、偃松嫁接技术规程202211031654171660.doc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3日征集意见结果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起草单位应当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意见,并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兴安杜鹃播种育苗技术规程》等3项大兴安岭地方标准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接到反馈意见,接下来将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审定,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