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安排计划1.按照《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办法》(沪经信规范〔2022〕6号)和原《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办法》(沪府办发〔2017〕23号)规定,安排经审核的3个2022年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预拨补助资金903万元、2个2022年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区域预拨补助资金7000万元、3个验收通过的重点项目结余补助资金713万元和5个验收通过的重点区域结余补助资金5682万元,2.按照《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实施细则》(沪发改规范〔2020〕5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47056名消费者2022年10月-2023年3月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资金合计4236.455万元,3.按照《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沪发改规范〔2022〕4号)规定,5.按照《上海市支持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2号)规定,6.按照《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5号)等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34个节能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项目共计574.695万元,附表:上海市2022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四批)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11月2日附表:上海市2022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四批)序号支持方向金额(万元)具体支持内容负责部门使用依据1产业结构调整14298安排经审核的3个2022年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预拨补助资金903万元、2个2022年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区域预拨补助资金7000万元、3个验收通过的重点项目结余补助资金713万元和5个验收通过的重点区域结余补助资金5682万元,市经信委《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办法》(沪经信规范〔2022〕6号)2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4236.455安排经审核通过的47056名消费者2022年10月-2023年3月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资金4236.455万元,市发展改革委《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实施细则》(沪发改规范〔2020〕5号)3促进汽车消费3737安排经审核通过的3737名消费者补助资金合计3737万元,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沪发改规范〔2022〕4号)4港口岸电补贴7835.6195安排经审核的2019-2021年度上海港岸电项目补贴资金合计7835.6195万元,市交通委《上海市港口岸电建设方案》(沪交科〔2022〕501号)5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501.551972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家单位2022年4-6月B5生物柴油销售补贴资金501.551972万元,市绿化市容局《上海市支持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2号)7节能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574.695安排经审核通过的34个节能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项目支持资金共计574.695万元,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管理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5号)合计31183.3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