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度工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2﹞414号)要求,现将征集2023年度四川省工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申报项目应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三)申报项目应与四川省产业发展联系紧密,(四)申报项目原则上应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四川省地方标准,(五)申报项目应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层级(属于全国范围或全国某行业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不应申报),(二)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碳排放监测、评估与核算,碳中和实施与评估等,三、申报要求(一)申报项目应对接四川省产业发展需求,(二)川渝区域地方标准要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具有普遍适用性,在项目申报书中“川渝区域地方标准”前划√,申报材料包括:2023年度四川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附件1),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报项目重要支撑资料(按需提供)、标准草案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1.2023年度四川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2.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联系人: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