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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菏泽市科学技术局 | 2022-11-02
市直有关部门,由省内科技管理部门主持或受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组织验收或结题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3.科技成果登记按照属地管理或行业管理,信息填写完整后“数据导出”电子版文件、在线“打印登记表”,3.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员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成果简介要求必须填写详细完整,3.有转化需求的项目或者重大项目:电子版科技成果转化表(附件2)或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附件3),4.本通知“二、登记条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成果登记申报单位请携带以上材料报送至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六、其他要求1.强化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各主管部门对登记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和有效性负主体责任,负责纸质材料审查、成果信息录入、相关信息公示和登记成果集中报送等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充分挖掘重大成果和对转化有需求的科技成果,3.确保成果质量,各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对成果水平和质量严格把关,确保登记的科技成果真实有效、分类清晰、信息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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