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第四批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情况公示根据省人社厅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0号)、县人社局《关于印发<白河县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白人社发〔2021〕184号)和《白河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白脱办发〔2018〕90号)文件规定:“16-60周岁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跨省转移就业的补助500元,跨县市内转移就业的补助200元,跨市省内转移就业的补助300元”的规定,经审核,各镇人民政府申报2022年度第四批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符合支付政策5人,金额为0.19万元,现将符合支付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的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11月11日受理股室: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介交流股联系电话:0915-7810218附件:白河县2022年第四批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公示花名册.xlsx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