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东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东政办发〔2022〕5号)、《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东港开管发〔2022〕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日—11月9日),如有异议,请向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反馈意见,联系电话:8019755邮箱:dygkfqrszx@dy.shandong.cn附件:2022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11份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明细表.xlsx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