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支持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财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防政办发〔2020〕20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市各市县区符合申请2021年可持续发展财政补贴资金的,运输企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附件),公示期为7天,时间:2022年11月03日至2022年11月09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09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运输科,逾期视为无意见,敬请监督,监督电话:0770-2834252联系人:傅智敏附件:1.防政办发〔2020〕20号2.2021年度防城港市农村客运购置新能源公交车补助资金分配表3.2021年农村客运预约响应建制村通客车补贴资金分配表4.2021年度农村客运车辆经营亏损补贴资金分配表5.2021年可持续发展财政补贴汇总分配表2022年11月02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