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22〕23号)规定,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对市本级符合2022年度稳岗返还发放条件的企业(第七批)及补贴金额进行了审核,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日—11月8日)以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反映或举报,联系电话:0812-3345404地址: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劳动大厦709室)序号单位名称补贴金额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省管)222426.722四川广聚律师事务所8278.323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分公司(攀枝花市本级)101426.434攀枝花市东区金榜教育培训中心2573.245百胜餐饮(成都)有限公司肯德基攀枝花新华餐厅20511.086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民)1576558.24合计193177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