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发展壮大畜牧产业,根据2月11日全县畜牧产业链建设专题会议精神,现制定如下六条意见.一、支持15个大型养殖场建设,大型养殖场指生猪养殖量达到5000头以上,肉羊、肉牛养殖量达到1000只(头)以上,家禽养殖量达到10万羽以上.对验收达标的大型养殖场,各扶持30万元,二、支持养殖专业村建设,养殖专业村指生猪、肉牛、肉─1─羊、家禽、肉兔养殖量分别达到1万头、1000头、2000只、10万羽、8万只.每个专业村各扶持20万元.三、支持5个"三产融合"养殖示范场建设,各扶持40万元.四、县政府每年预算100万元畜牧产业发展资金,五、县政府每年预算200万元,六、县政府每年预算50万元,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时间3年.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