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时间具体时间见《专业组答辩时间安排表》(附件1),二、评审方式评审会采取视频答辩方式,答辩人不需到评审现场,具体内容见《专业组视频答辩要求》(附件2),三、评审要求1.汇报使用的PPT文件应至少于该成果评审前2日发至指定邮箱,2.候选成果前三完成人进行视频答辩,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视频答辩会场,否则评审专家将不对该成果进行评审,视频答辩人员需签订《专业组答辩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与视频会议技术人员对接进行视频调试工作,5.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介绍成果内容前须简要说明答辩人员姓名及排名,答疑时间不超过10分钟,7.汇报成果及答疑时,联系处室: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联系人:努尔别克、阳延琴、胡一奇、吐尔逊江联系电话:15160916285、13659908019、3680700、13999276336视频会议技术联系人:陈囿任、温明联系电话:13342226536、13809958315邮箱:xjkjcg@qq.com附件:1.专业组答辩时间安排表2.专业组视频答辩要求3.专业组答辩人诚信承诺书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