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和《关于南京无锡常州南通市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批复》(苏质监复【2018】6号)的有关要求,由我局立项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范》(立项编号NT2021-11)、《企业标准总监基本要求及评价指南》(立项编号NT2022-23)完成起草工作并经征求意见后通过专家组会议审查,拟予发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南通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需提供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相关依据,联系人:姜霞联系电话:0513-69818186电子邮箱:110381024@qq.com附件: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范》(报批稿)2、《企业标准总监基本要求及评价指南》(报批稿)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1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范(报批稿).pdf企业标准总监基本要求及评价指南(报批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