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修改《职业病防治法》与《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已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有关要求进行了调整,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我委对2013年由原贵州省卫生厅印发实施的《贵州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实施细则》进行重新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提供本人联系方式)书面反馈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宋祥联系电话:0851-86802050(含传真)电子邮箱:gzzyjkjg@126.com附件:贵州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