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现决定开展重庆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认定试点工作,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重庆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是重庆高新区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提升西部(重庆)科学城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为依法注册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或企业,事业单位与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开办资金或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型研发机构纸质申报书填写并报送至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报书进行初审,市科技局结合申报书及专家评审意见对名单进行复核,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根据市科技局复核意见形成拟认定名单,公示期后由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予以认定,五、申报时间要求请各申报单位在2022年11月14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申报书报送至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六、其他事项通过重庆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七、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厚欢电话:023-68493668地址:重庆高新区管委会5号楼215室附件:重庆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重庆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10月31日附件下载:1.重庆高新区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