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有关要求,支持山东加快财政制度创新,加大对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分配办法,加大中央基建投资对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支持力度,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支持依法依规通过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方式推进绿色低碳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支持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完善中央财政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政策,支持重点文化遗产保护设施、重大旅游基础设施以及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十三)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构建有利于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转移支付体系,山东省积极探索有利于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