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科技创新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为决策提供参考,建立沟通联系制度,4、指导全区各类科技创新载体的运营服务,促进园区提质增效,5、开展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工作,加快实现产业化、市场化,8、承办区创新创业类活动,组织区内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参加国内外展会及论坛交流等活动,贯彻落实全区科普规划,推进全区科普示范体系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及教育培训活动,引进和联系科技社团组织,组织开展科普展览、青少年科技教育及流动科普下基层活动,10、完成区科技创新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