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评估日期: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31日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基本参数:矿区面积0.0790km2,采矿回采率95%,设计损失为0.00万吨,可采储量318.92万吨,设计生产规模30万吨/年,评估计算年限11.63年,建设年限1年,评估计算的矿山服务年限10.63年,固定资产投资共计1371.46万元,其中开拓工程投资40.00万元,房屋建筑物投资665.73万元,机器设备投资665.73万元,流动资金137.15万元,单位总成本29.22元/吨,单位经营成本26.65元/吨,产品方案为建筑用碎石和石粉,其中碎石不含税销售价格46.45元/吨,石粉不含税销售价格31.45元/吨,折现率8%,根据2021年9月发布的《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湖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2021年版)的通知》(湘自资规〔2021〕3号),张家界市建筑石料用灰岩市场基准价为3.0元/吨·矿石,评估有关事项声明: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如果使用本评估结果的时间超过本评估结果的有效期,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和交主管部门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评估报告的使用人,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法定代表人:谭盛阶项目负责人(矿业权评估师):谭盛阶矿业权评估师:朱志俊湖南兴地矿业权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О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