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建筑工程技术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2〕81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2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材料填报指南建筑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统一使用省人社厅《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上申报,评审及认定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根据《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3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文的职称政策认真填写表格,网上电子材料才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申报提交,二、网上申报填报要求(一)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网上申报需提交到人事管理单位——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审核,我市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网上申报需提交到人事管理单位——清远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核,评审委员会为清远市建筑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为清远市建筑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为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三)报送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1月18日、2023年1月30日至2月10日止(因春节放假、收件时间分两段),申报材料送清远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审核,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收件时间请咨询清远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338251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清远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联系电话:0763-3337001(初、中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3-3933703(高级),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材料请务必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2〕814号)文件要求填写,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建筑工程技术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2〕814号)清远市建筑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