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科字〔2022〕128号各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广电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培育科技型文化产业集群,着力打造科技型文化产业链条,根据《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鲁科字〔2020〕104号),省科技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同意将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基地等12家单位认定为第二批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见附件),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各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广电局要加强创新服务和业务指导,积极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力度,不断壮大产业链条,各基地年度工作报告经市科技局审定后,于每年4月中旬前报送省科技厅,附件:第二批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名单附件下载:第二批山东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名单.docx山东省科学技术厅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广播电视局2022年10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