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望镇农村工作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七都镇农村工作和建设局、财政分局,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根据吴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吴农电〔2022〕17号)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区镇(街道)推荐、部门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2022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主要内容,及时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各环节的相关资料,2.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农业项目管理制度,并注意收集、整理、保存报账的有关凭证资料,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依据审计报告进行验收,最终补助金额按验收结果综合确定,附件:2022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汇总表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