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深化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政发〔2021〕10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平湖市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结果(规模以上企业)予以公布,附件:1.2021年度平湖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结果(规模以上企业)2.2021年度免予执行D类差别化政策企业名单(规模以上企业)平湖市“亩均论英雄”改革领导小组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