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园区,有关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信息通信业统计调查制度等4项统计制度的函》(国统制〔2021〕1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执行信息通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三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21〕278号),全面掌握我省电子信息制造业运行情况,2、月报:纳入月度运行监测的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名单见附件)按要求每月进行填报,切实履行职责义务,严格执行统计法规和《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调查制度》规定,2、认真组织填报,一是市州工信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在工信部信息产业运行监测平台注册并根据要求填报统计年报和月报(已注册企业不需要重新注册),二是企业按照各项统计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要求,在工信部信息产业运行监测平台(https://xxcyqiye.miit.gov.cn)及时、如实填报本单位统计报表中各项经济指标,不得虚报、瞒报,3、明确时间要求,联系人:电子通信产业处陈龙,联系电话:0731-88955391,电子邮箱:9739321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