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海口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的通知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海府规〔2019〕1号)的要求,我局将对2020年度立项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检查,为做好本次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中期评估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检查对象海口市2020年立项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详见附件3)二、评估检查要求(一)项目中期评估检查将以海口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任务合同书为依据,对照项目合同书所确定的主要研究内容、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执行进展情况、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管理情况、项目初步产出和效益情况等项目进行检查,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以上内容进行自查,并如实填写《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二)项目评估检查将采取现场检查、专家集中评估的方式进行,届时我局将邀请专家对评估项目进行会议评价,请各相关单位根据评估检查提纲制作PPT(详见附件2),并准备7份文字材料,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专家集中评估检查拟定于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则另行通知,请各单位于3月23日之前将重大科技项目中期评估材料上报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中期评估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本次评估结果将作为项目是否继续支持的重要依据,请各项目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评估准备工作,附件:1.海口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表2.海口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中期评估汇报提纲3.2020年度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评估清单及时间安排表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2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黄丹丹,电话:68724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