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戏下乡”惠民文艺演出是自治区政府每年确定的民生实事的重要内容,是丰富基层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2021年,全区各市、县(区)63家文艺院团完成“送戏下乡”演出1697场,进一步调动各类文艺院团投身“送戏下乡”工作的积极性,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送戏下乡演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五市文旅行政部门推荐、业务处室审核,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研究,每单位奖补10万元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固原市秦声演艺有限公司、隆德县人民秦剧团)青铜峡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青铜峡文化演艺有限公司)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中卫市歌舞团)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永宁县奇星艺术团、永宁县秦腔艺术团)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同心县广场健身舞协会、同心县乐易秦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二等次5家,每单位奖补8.4万元石嘴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石嘴山市文化馆等6家院团)金凤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宁夏长生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宁夏鑫盛鸿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金积镇文沁艺术团等8家院团)盐池县文化旅游广电局(盐池县盐州艺术团)西吉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西吉县丁香花文化演艺传媒有限公司)三等次5家,每单位奖补6.4万元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宁夏德艺双馨演艺有限公司等3家院团)西夏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宁夏澜悦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大武口春之声艺术团等8家院团)贺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贺兰县青年艺术团、宁夏金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中宁县红枸杞文化演艺传媒公司)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至17日(7天),公示期间,请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反映,联系人:张欢联系电话:0951-6710520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2月1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关闭页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