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文件依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保障企业用工稳岗促进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有关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5号)二、政策内容对企业2022年新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本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的,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三、补贴标准按照每吸纳1人一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四、申请材料1.《泉州市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2.《泉州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五、申报流程企业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经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和人社局复核确认后,按就业补助资金拨付流程办理,六、联系方式市本级:22376046鲤城:22176692丰泽:22586440洛江:22633823泉港:87993767石狮:88588700晋江:85690922南安:86389557惠安:87373699安溪:23236224永春:23882143德化:23585810泉州开发区:22352568泉州台商投资区:2739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