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部分单位概况一、单位主要职责二、单位基本情况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第三部分名词解释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第一部分单位概况一、单位主要职责厦门市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和省市文化、旅游、体育、文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及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文化、旅游、体育、文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著作权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体育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和新闻出版业发展,拟订文化、旅游、体育、文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三)管理全区性大型文化、旅游、体育活动,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区域协作和国际市场推广,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化、旅游、体育、文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方面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承办对外、对台港澳文化体育和旅游交流项目相关事项,推动同安特色文化走出去,(五)负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指导区重点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设施及基层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九)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旅游新业态发展,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区域及项目的规划与开发,指导乡村旅游开发与规范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十)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影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二)厦门市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支出预算为2,631.3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项)327.92万元,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80.35万元,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1,300.00万元,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135.00万元,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90.00万元,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409.58万元,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厦门市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