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金中心〔2022〕2号县各有关单位,各金融业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为深化金融综合改革,根据《2021年泰顺县鼓励和支持金融业改革发展与创新业绩考核办法》(泰金办〔2021〕8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县金融业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业绩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一)银行业金融机构(9家):工商银行泰顺支行、农业银行泰顺县支行、中国银行泰顺县支行、建设银行泰顺支行、泰顺农商银行、邮储银行泰顺县支行、台州银行泰顺支行、温州银行泰顺支行、泰顺温银村镇银行,(二)保险业金融机构(13家):人保财险泰顺支公司、中国人寿泰顺县支公司、国寿财险泰顺县支公司、天安财险泰顺县营销服务部、中华联合财险泰顺支公司、太平洋人寿泰顺支公司、太保产险泰顺支公司、人保寿险泰顺县支公司、平安产险泰顺支公司、平安人寿泰顺县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泰顺县营销服务部、新华保险泰顺支公司、阳光财险泰顺支公司,(三)地方金融组织(5家):中泰小贷公司、汇峰小贷公司、民泰资金互助会、百惠资金互助会、农广资金互助会,二、考核内容以《2021年泰顺县鼓励和支持金融业改革发展与创新业绩考核办法》(泰金办〔2021〕8号)为准,考核指标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三、考核时间2022年2月—3月,成员单位由县府办、县金融中心、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国家税务总局泰顺县税务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泰顺县支行、温州银保监分局泰顺监管组组成,五、其他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根据考核内容及考评标准,并于2022年2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表报送县金融中心,电话:55953837,电话:59290181,附件:1.2021年度商业性银行业绩考核自评表.doc2.2021年度财产险公司业绩考核自评表.doc3.2021年度人身险公司业绩考核自评表.doc4.2021年度小额贷款公司业绩考核自评表.doc5.2021年度农村资金互助会业绩考核自评表.doc6.2021年度温州银保监分局泰顺监管组考核自评表.doc泰顺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