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黄浦区区级部门事务下沉街道准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中共上海市黄浦区委办公室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27日黄浦区区级部门事务下沉街道准入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区级部门事务下沉街道的规范管理,建立区级部门事务下沉街道准入管理机制,下沉准入事务范围包括:(一)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市级规范性文件要求下沉到街道的事务,区各议事协调机构以及区级部门要求下沉到街道的事务,第四条工作机构成立黄浦区区级部门事务下沉街道准入管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区联席会议),第五条准入方式区联席会议对区级部门下沉街道事务依法审核通过后,第六条准入程序(一)事前沟通区级部门应就拟下沉事务形成书面实施方案,区级部门正式向区联席会议提出准入申请,提交《黄浦区区级部门事务下沉街道准入审批表》、征求意见情况和申请报告,以《黄浦区区级部门事务下沉街道准入审批表》形式告知街道和相关区级部门,动态掌握区级部门事务下沉街道情况,监测发现或基层反映区级部门在下沉事务中违背本办法相关规定,《黄浦区职能部门职责下沉街道准入管理办法》(黄委办发〔2015〕39号)同时废止,附件:黄浦区区级部门事务下沉街道准入审批表附件黄浦区区级部门事务下沉街道准入审批表申请时间:年月日申请单位(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申请下沉的事务申请下沉的原因及依据权责内容保障措施区联席会议审批意见(盖章)年月日本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