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公示经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申请,我委对申请病退的人员进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本次共有李小玲等8人参加病退鉴定,经2022年10月26日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日),接受广泛监督,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知情人员对公示人员不实信息进行举报,如有虚假,一经查实,本委将撤回鉴定结论,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附件:巫山县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联系人:社保科付崇敬023-57616086局办公室023-57616081巫山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0月27日附件:巫山县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序号单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评议结论1个人李小玲46女完全2个人代光春49男大部分3个人向茂明56男部分4个人唐毅49男部分5个人王大忠52男完全6个人朱从秀45女大部分7个人何发群49女完全8巫山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饶楚荣54男下次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