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机肥生产企业: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797号)、《2022年惠州市博罗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继续推进我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工作,制定了《2022年惠州市博罗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联系电话:6296703)2022年惠州市博罗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申报指南一、项目名称2022年惠州市博罗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按照《2022年惠州市博罗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粪肥还田服务补贴比例不超过本县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总成本的30%,(三)申报有关任务和完成时间要求各申报主体需要认真研究本申报书,项目实施主要任务包括如下:1、粪肥还田服务运行模式采用“有机肥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处理粪污+种植基地还田”模式,需要申报粪肥还田示范区面积数量并折算需要配套完成生产和销售有机肥数量,即申报1亩粪肥还田示范区面积的,申报10亩粪肥还田示范区面积,则按照申报粪肥还田示范区面积乘于89.58元/亩的标准折算,3、任务完成时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粪肥还田示范区建设、生产和销售有机肥数量、项目监管平台数据录入等任务完成时间为5个月,对材料不齐全、项目建设不合理、基础条件不完备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对不符合项目建设内容的或上年度项目不能按要求实施的、且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以及违反有关文件要求不能作为实施主体的,由申报主体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于11月4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田建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