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各单位: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2〕408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试点方向和申报条件的园区和企业按照对应类别和申报要求如实准备申报材料,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装订成册,另附PDF盖章扫描版一份)报送至新都区经信局环境和资源利用科(静安路469号兴城大厦1404),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平台”(http://green.miit.gov.cn)里面的“技术目录/试点示范企业/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分类上报,特此通知,咨询电话:028-89397595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