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车、摩托车安全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摩托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二、整治对象二(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三、整治内容1.违规生产、经营、销售“非标”二(三、四)轮电动车、摩托车及雨篷、遮阳伞、挡风板等有安全隐患的装置,7.非标四轮电动车(老头乐)违法载人,四、整治措施1.市监局全面排查销售二(三、四)轮电动车和加装雨篷、遮阳伞、挡风板的商户、维修点,全市党政机关、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乡镇(街道、场、库、园区)负责完成对本单位人员电动车和摩托车加装雨篷、遮阳伞、挡风板的拆除工作,各乡镇(街道、场、园区)完成辖区内居民拥有的未挂牌二(三、四)轮电动车和摩托车进行全面摸底登记,交警大队对纳入机动车管理的“国标”电动车和摩托车进行注册登记,对“非标”电动车实行编号管理,实行三年过渡期管理,科学设置编号管理登记点并提前予以公示,5.在执勤点设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请各市直单位、乡镇、园区企业、学校等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日常监督管理,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高安市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办公室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