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州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实施细则》文件分别征求专家、有关部门、社会公众等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一、专家意见2022年9月14日组织邀请了市财政局、农发行德州分行、律师、企业等专家代表,二、部门意见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10月18日组织市财政局、农发行德州分行、德州军粮集团及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等14个部门单位的意见,部门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1.第六条建议删除“对地方储备粮财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句,(市财政局)修改理由:参照2022年4月25日修订的《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已采纳2.第二十七条“市级地方储备粮储存、轮换费用原则上实行定额包干,轮换费用标准为每吨每轮换期40~80元……县级地方储备粮的储存、轮换费用标准可以参照执行,”建议修改为:市级地方储备粮储存、轮换费用参照省级标准另行制定,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粮储字〔2010〕67号),省级储备粮轮换费用标准为每吨80元,已参照省级标准安排地方储备粮的保管及轮换费用,(农发行德州分行)修改理由:2022年4月25日修订的《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无此要求,(农发行德州分行)修改理由:依据《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央储备和国家调控粮油贷款办法(2020年修订)>等三个制度办法的通知》(农发银规章〔2020〕32号)中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地方储备和调控粮油贷款办法(2020年修订)》第二十五条规定“成品粮油储备实行动态轮换,已采纳5.第二十四条建议将“地方储备粮实行均衡轮换制度,”(宁津县发改局)修改理由:《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2022年4月25日修正版)中未提及轮换数量要求,已采纳三、社会公众意见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8月7日。